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试行)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试行) (经2006年12月8日第二次党委会讨论通过) 院党办字〔2006〕4号   一、 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一条 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建设的主要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院理论学习深入发展的组织保证。   第二条 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目的是促进学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用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 第三条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努力提高学习水平。坚持以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中心,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坚持理论学习同解决自身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相联系,坚持理论创新与借鉴先进经验相结合。 二、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组成与管理   第四条 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党委委员、工会、共青团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   第六条 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负责提出学习要求、确定研讨专题,主持集中学习讨论活动。综合办公室负责起草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材料,安排学习时间、地点等工作。 第七条 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视情况举行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吸收党群和行政有关部门其他同志参加学习讨论。 三、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第八条 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   第九条 学习理论要同学习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   第十条 学习理论要结合学院实际,学习、掌握能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最新知识和做好本职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 四、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间与形式 第十一条 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为基本形式,每月学习2次,其中集中学习和自学各1次。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确保学习质量。 第十二条集中学习可采用自由发言,重点发言,集体讨论或几者相结合的形式。根据需要,也可以邀请有关领导同志或专家学者以讲课、辅导或组织观看录像等形式进行。 五、加强对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领导 第十三条学院主要领导同志要带头参加中心组的学习,党委书记为中心学习组制度实施落实第一责任人,应率先垂范,切实落实各项学习制度,要亲自抓理论学习。在抓好中心组学习的同时,还要抓好各支部党员的学习。 第十四条 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要同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及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解决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学习的实效性。要做好学习前的调查研究,每次学习都要有明确的专题,重点学习研究一、两个问题,但不能以研究工作代替理论学习和讨论。 第十五条 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实行签到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挤占学习时间,中心组成员必须参加学习,以保证学习时间和人员的落实,中心组成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要向组长请假,并自学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 加强对中心组学习的规范化管理。中心组每学年要有学习安排,每次学习讨论要有记录,中心组成员每学年要至少撰写一篇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一日